#313. 分解质因数
分解质因数
题目描述
质数:是一个大于 1 的自然数,且除了 1 和它本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。最小的质数是 2,1 不是质数。
合数:一个正整数,如果除 1 和它本身以外,还能被其他正整数整除,叫合数。如 6 是合数,除了 1 和 6 以外,还能被 2 和 3 整除。
分解质因数: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,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,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,叫做分解质因数 (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 )。如合数 12=2×2×3。
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这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,结果若是一个质数就不再除下去;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从最小质因数除起,直至最后除得的结果是一个质数。
例如:合数 18 分解质因数,首先用最小质因数 2 去除,除后结果为合数 9,继续用最小质因数 3 去除,除后结果为质数 3,就不再除下去。所以 18 的质因数为 2、3、3,故质因数的个数为 3;
给定一个合数 N,将 N 分解质因数后,输出其质因数个数。
输入格式
输入一个合数 N。
输出格式
将 N 分解质因数后,输出质因数个数。
18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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